临汾市人民政府
关于霍州市辛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
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的批复
霍州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报请审批<霍州市辛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>的请示》(霍政发〔2019〕11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霍州市辛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修改方案》)。
二、同意你市对辛置镇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的调整,将郭庄村0.16公顷、辛置村0.02公顷、段庄村0.95公顷、南东村0.9公顷的允许建设区共计2.03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0.07公顷、限制建设区1.96公顷;同时将辛置村有条件建设区0.07公顷和限制建设区0.94公顷、郭庄村限制建设区1.02公顷共计2.03公顷调整为允许建设区。
三、规划修改后,到规划期末(2020年底)辛置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20.51公顷,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97.78公顷,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.64公顷,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5.81公顷以内。
四、你市要根据本批复按规定程序尽快完成规划数据库更新、备案工作,并组织做好《修改方案》的公布工作。
五、你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加强规划实施管理,保障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临汾市人民政府
2019年10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市直有关部门。